中國菏澤網消息 (記者 張 品)日前,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,根據山東省《2019年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重點》,按照第3號市總河長令和 《菏澤市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從“有名”到“有實”工作實施方案》部署,我市開展了“深化清違整治、構建無違河湖”專項行動,按照省河長辦要求實現(xiàn)了汛前嚴重影響防洪和水生態(tài)安全的河湖違法問題全部清零,多措并舉推動河湖長制工作全面落實。
為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要求,我市嚴格落實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開展入河湖污染綜合防治,完成“水十條”及《山東省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》確定的2019年度水環(huán)境質量目標和水污染防治重點任務。按照“一河一策”原則,采取控源截污、內源治理、生態(tài)修復、活水保質等措施,編制整治方案和計劃,加強城市黑臭水體整治。建立河湖問題巡查整治常態(tài)化機制,鞏固“深化清違整治、構建無違河湖”專項行動成果,確保河湖違法問題動態(tài)清零。全面開展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,建立河湖巡査、保潔、執(zhí)法等日常管理制度。抓好河湖長人員的選取和落實,建立健全群眾監(jiān)督舉報獎勵激勵機制,做好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,推動河湖長制工作全面落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