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澤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,根據(jù)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金慶的提請,于2016年2月29日任命:
趙東為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委員、檢察員。
免去:
時維建、張勤的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。
批準任命:
時維建為牡丹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張勤為鄄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。
批準:
張敬艷辭去牡丹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趙東辭去鄄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。
現(xiàn)予公告。
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2016年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