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導干部公車私駕私用一律追責
中國菏澤網消息 (記者 劉洋 通訊員 許超 周寧) 領導干部私駕公車將受黨紀政紀處分,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要從嚴追究其紀律責任。日前,市紀委轉發(fā)省紀委《關于嚴禁領導干部駕駛公務用車的通知》,嚴令制止和糾正領導干部駕駛公務用車的違紀違規(guī)行為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要進一步提高廉潔自律意識,不準以任何理由擅自駕駛公車;不準利用職權向企業(yè)、下屬單位和他人借用車輛并擅自駕駛;不準高價租用個人或企業(yè)的小汽車;不準用公車學習駕駛技術;不準公車私用。各級各部門嚴禁動用公務用車參與公務以外的婚喪嫁娶、旅游、休閑等活動。與此同時,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,實行派車單制度,做到派車有登記,出車有記錄。對沒有隨車派車單的,一經查出,按公車私駕處理。
記者了解到,市紀委將于近期組織聯合檢查組,對公務車輛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。凡領導干部私駕公車一經發(fā)現并查證屬實的,視情節(jié)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;對領導干部私駕公車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,從嚴追究其紀律責任,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任,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,一律由個人承擔所有費用。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單位發(fā)生個人私駕公車被查處或發(fā)生重大交通事故、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,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,還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。
(責任編輯:正強)